研读新准则 剖析质量控制的重要的条件
来源: 小9直播体育免费直播 | 时间:2023-12-26
以前年终质量检查时,总是从面上,从审计项目论审计项目,如证据、报告、底稿等,而没有从体制、认识上,去看制约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因素,许多时候并不是审计人员不愿去执行,而是执行不了。下面就对这一些状况进行一些分析:
独立性本身就其意义而言,有两个层面,第一个层面就是形式上的独立性,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》的话说就是第十七条规定“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活动,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活动”,并在第十六条列举了损害审计独立性的四种情况,主要说的就是规范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,这可控能做到。但审计机关的独立性,就是实质上的独立性呢?从法理上,《审计署、财政部关于切实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经费问题的意见》(审办发〔2007〕41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)已解决这一个问题,《意见》一到四条分别规定了“日常经费、外勤经费、外部人员与专家经费、审计信息化专项经费”必须得到保障,以“切断地方审计机关应切与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经济联系,不得由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费用”,从广大中西部财政状况上说,由于是“吃饭财政”,能解决在编日常经费已实属不易,更何况地方财政由于种种社会事务配套资金压得喘过气来?哪还有钱来安排各种专项审计支出经费。如在一些地方看到,由于财政紧张,一些一线审计骨干没有财政供给,这些资金缺口怎么办?自筹!充分运用执法权。法理上已切断利益联系,实质上剪不断理还乱。所以,审计证据上“取证记录中使用了中性词、含糊词,以争取被审计单位认可,达到顺利签字盖章的目的”出现了,“有的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,甚至是非常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,但审计评价时往往顾及被审计单位的形象,或者迁就被审计单位,或是为了审计决定能够较快地落实,就把审计评价中的:基本真实、基本合法、基本健全,夸大为:真实、合法、健全。”说到底就是独立性惹的祸,试想经费不独立,在利益的驱动下,“一切都有几率发生”。由于没有彻底的独立性,经费“缺口”导致无限审计风险。
目前整个公务员队伍都没有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,国家审计也没有相对细化的考核标准,尽管各地都在不同程度的进行尝试,但考核标准责、权、利不均衡,首先是审计项目都是考核到股,没有考核到每一个人,股长一人台前台后跑多,“主审一人包唱包打”情况多。其次是标准都不细化、量化,主要是围绕上级综合量化考核的“指挥棒”转,工作上的“苦乐不均”和“鞭打快牛”现象较为严重,干与不干、干好与干坏差别不大。第三考核时没有将全员纳入考核,考核重一般干部和中级干部,轻领导干部,“一团和气怕得罪人”思想严重。所以,在审计中,组长好象是一种政治待遇,挂组长的是领导,出错挨板子的是一线审计人员,如果出现行政复议一般干部将如何受处罚是基本条款。尽管《准则》第二十二条明确“审计机关应当建立……和实施业绩评价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…”仅是原则性意见,操作性还不强。
首先,受体制约束,审计部门越是到基层,行政规格越低,干部的职务晋升之路越是窄,目前的薪酬体系是和职务挂钩的,没有职务就没有工资待遇,特别是行政级别较低机构干部进步的积极性;一些地方审计机关“空降兵”多,让大家认为不能以正确的方式追求职务的晋升,更会伤害大多数干部的感情。其次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轮岗的重点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,没有涉及一般人员职务发展,一线年至退休还是科员,没有一种荣誉感、成就感。所以一些一线审计干部年龄大,不爱学习,无追求,混的思想多,一些很简单的事情如底稿编制内容、审计报告有一定的问题其实只要稍加注意就可纠正,但却是屡教不改最终的原因所在。
首先是培训远没有常态化,系统化,覆盖面还不够广。干部培训的内容都是用啥学啥,考什么学什么,知识零散,忽视了审计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的培训。大多数审计干部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培训,对新的知识,在具体的审计工作实践中也不能自觉地加以运用。很多干部到退休都没有经过一次培训。省厅组织的培训仅计算机培训一年一次,一次最多2 人。一些县级审计机关,多年来也仅3-4人受过正规的培训。其次,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联系不上。基层审计人员岗位变动频繁,有的同志即使参加了一期培训,也会因为岗位变动不从事这项工作而很快忘记,所谓“学而不习,习又不行”。
所谓全面质量管理强调“全面”,即四个特点,其中三个特点是:1、具有全面性,控制质量的所有的环节,各个阶段;2、是全过程的质量管理;3、是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;所以说审计质量控制既包括对审计全过程的控制,从计划、实施到最终表达意见,签发审计报告的全部工作,也包括审计组织内部的各项管理,如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管理,审计人员的聘用培训。审计质量是所有人参与的、涉及计划实施各个阶段的管理,而不单单是复核法规部门或其他某一个部门的管理。第二,不管是老的《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(试行)》还是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》法的精神都是一样的,强调“全面质量管理”理念。如在《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(试行)》第三条规定“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时,对编制审计方案、收集审计证据、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、出具审计报告、归集审计档案等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。”并没有说复核即审计质量控制,在该《办法》中提法是如“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、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、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、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、审计档案的质量控制”而实际复核仅仅是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中一个环节、一个组成部分。(王涛 阮燕平 邱立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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