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三季度我国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整体继续改进
来源: 水生态环境监控治理 | 时间:2024-10-28
本报北京10月23日电(记者寇江泽)记者从生态环境部得悉:本年前三季度,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整体继续改进。
环境空气质量方面,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6项首要污染物目标“四降二平”,其间PM2.5均匀浓度为27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3.6%;PM10均匀浓度为47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7.8%;臭氧均匀浓度为147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0.7%;二氧化氮均匀浓度为1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0.0%;二氧化硫均匀浓度为8微克/立方米,同比相等;一氧化碳均匀浓度为1毫克/立方米,同比相等。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均匀空气质量优秀天数份额为85.8%,同比上升1.6个百分点;均匀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份额为1.1%,同比下降0.7个百分点。
从要点区域来看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“2+36”城市PM2.5均匀浓度为39微克/立方米,同比相等;均匀优秀天数份额为65.0%,同比上升4.1个百分点。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.5均匀浓度为3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6.7%;均匀优秀天数份额为79.2%,同比下降0.9个百分点。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.5均匀浓度为37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5.1%;均匀优秀天数份额为65.9%,同比上升2.5个百分点。
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,3641个国家地表水查核断面中,水质优秀(Ⅰ—Ⅲ类)断面份额为88.5%,同比上升1.4个百分点;劣Ⅴ类断面份额为0.7%,同比相等。其间,长江、黄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、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秀(Ⅰ—Ⅲ类)断面份额为90.0%,同比上升0.8个百分点;劣Ⅴ类断面份额为0.4%,同比下降0.1个百分点。监测的210个要点湖(库)中,水质优秀(Ⅰ—Ⅲ类)湖库个数占比78.6%,同比上升4.0个百分点;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.3%,同比相等。